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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招与楚暮认出对方,是在迎新营的自我介绍时段。他们进了社会学系,新生共六十人,以十人为一组,每组有五个前辈带领他们,首先便是各人自我介绍。
「我叫楚暮。」这是楚暮的自我介绍。
「住哪区?为什么选这系?说几句吧?」
「住t市。因为有兴趣。」楚暮说话时习惯低头,他讨厌面对人群,却能在补习学生面前口若悬河地讲书。都是填鸭式教学后得来的收穫,死记硬背一轮,七年的知识并非几个月便能磨灭。于是他一考过高考,就干起补习来,母亲人脉广,很快便接下两三单、然后四五单然后六七单……
前辈没有逼他讲话。实际上无人能逼一个人讲话,真不想讲,就会用破碎的短句应付过去。
「大家可以叫我don,我以前住t市,可几个月后应该会住大学。平时最爱出街,最讨厌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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